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2024-04-07 06:01:25 3
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更改名字需要的手续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未成年人更改名字,即未年满18周岁,这种情况需要监护人提交改名申请到孩子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派出所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科进行新名字的登记,然后在7-14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
第二种情况是成年人改名字,手续同第一种情况,只不过申请人可以为本人。

户籍所在地更改姓名规定
可以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户口本上的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改名的,要由父母或者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口登记部门审查、审批后予以更改。
所需证件:本人户口本、校学籍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1.首先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领申请表写一个改名申请,通过盖章后大约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
2.除了本人写出变更理由申请外,还要经所在学校签出同意变更意见,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报区,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方可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手续。
扩展资料:
《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从法理和原则上说,只要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安部门是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公民的改名申请。

改名字后带来的麻烦
姓名变更: 学龄前儿童姓名变更可口头申请,由民警自己掌握。
10 周岁以上儿童应征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书面申请。上学后至 16 周岁的公民要变更姓名,由派出所所长审批。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7、18条的规定,需更改名字,可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时,将向申请人索取有关证明。18周岁以下的人需变更姓名,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18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在实践中,一般说来,18周岁以下的人更改名字比较方便,派出所容易批准。而18周岁以上的人要更改名字,就会麻烦些。你必须提供充分的理由和可靠的证据,让派出所相信你改名字是必要的。
没有特殊理由能改名吗
允许改名的理由分别是:
1.申请人的姓名有谐音,读起来有歧义;
2.姓名中带有生僻词,电脑打不出来;
3.申请人姓名和祖辈中的人重名;
4.僧侣尼姑等出家人需要用法号代替俗名的;
5.夫妻离婚后带小孩,需要改名;
6.在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班级里有重名的;
7.有特殊情况的。

什么理由可以改姓成功
需要充分、正当的理由。
(一)同时在同一单位工作或者在同一学校学习姓名相同的;
(二)与社会知名人士姓名相同的;
(三)与声名狼藉人员姓名相同的;
(四)与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姓名相同的;
(五)名字粗俗、怪异的;
(六)名字难认、难写的;

国家有不允许二次改名的法律吗
可以,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都是允许的,只不过需要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自然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不受其他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