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有店名
2024-10-10 11:51:10 1
导读: 民诉有店名 可能构成名誉权侵权行为 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个人也可申请认定!商标和店名的区别 同店名有法律责任 别让侵权更严重 在深圳办了个“深圳市生意兴隆有限公司” 那么这两个公司名称没有冲突 店名和连锁店一样构成侵权 个体户店名和知名企业名称一样侵权民诉有店名
根据法律,未经您的许可,在他人命名的地方使用您的名字可能构成名誉权的侵权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行动,如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然而,具体的法律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法律专家,以了解您的权利和适用的法律程序。

我们在用的店名被别人用了怎么办
1、可能性较大的是事故发生后紧急送医院的人搞错了吧,有时情况紧急,出现谐音字差错也不奇怪。但既然是单位的过错,应由单位纠正。让单位证明是你受伤住院而不是别人受伤住院,医院没有理由不给改的。
2、如果查实单位故意搞错名字的,恐怕是没有为你购买工伤保险,所以用有工伤保险的人的名字。这样做是违法的,一经查实,等于单位骗保。
3、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个人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这样工伤管理部门也是会受理的,经工伤认定以后,由单位负责全部工伤赔偿。
4、医院不给改名字是没有道理的,至少身份证可以证明你的身份和姓名。医院坚持不肯的话,可到法院告他们。

店名和商标的区别
1. 店名可以注册。
2. 商标是指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识,可以是文字、图形、颜色、声音等,具有独特性和区分性。
店名是指商家给自己的店铺起的名称,用于标识店铺的身份和特色。
商标的注册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律规定,包括独立性、可辨识性等要求,而店名的注册则需要遵守相关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注册程序。
3. 商标和店名的区别在于,商标更加广泛地涵盖了商品或服务的标识,具有更高的法律保护性,可以防止他人使用相同或相似的标识进行混淆,而店名则更加局限于标识店铺的名称,主要用于区分不同的店铺。
此外,商标的注册可以获得独占使用权,而店名的注册则主要是为了防止他人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店名进行混淆。

同店名有法律责任吗
这个看情况而定
但应该不至于侵权那么严重的
先看下面这个规定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的规定: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条文里面说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也就是说,那个企业和你属于同一个工商局管理的,才会不符合规定。
譬如说,我在广州办的企业的名字叫“广州市生意兴隆有限公司”,在深圳市办了个“深圳市生意兴隆有限公司”,那么这两个公司名称是没有任何冲突的。
又例如,我在北京市的海淀区办了个“北京市海淀区生意兴隆有限公司”,在北京市的朝阳区办了个“北京市朝阳区生意兴隆有限公司”,这两个公司名称也是没有任何冲突的。
以上例子之所以没有问题,关键在于公司登记机关是不同的,所以不构成什么侵权不侵权的行为。
但如果在同一个工商局的管辖范围,那么就有关系了,例如在已经有了“北京市海淀区生意兴隆有限公司”的情况下,还去办一个叫做“北京市海淀区生意兴隆有限公司”的公司,那就肯定是违法的了。
况且,只要给你办营业执照的工商局发了营业执照给你,那么你的公司名称就是合法的,完全不用顾虑啥问题,因为工商局本身是不允许在其辖区内存在字号名称相同的企业的。
附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七条,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的处罚规定:
第二十五条:两个以上的企业因已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而发生争议时,登记主管机关依照注册在先原则处理。
第二十七条: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要求处理。登记主管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对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的,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店名和连锁店一样构成侵权吗
个体户店名和知名企业一样侵权。个体户店名和知名企业名称一样,侵犯了知名企业的名称专用保护权,是一种侵权的违法行为,应立即改正,否则会受到注册登记机关的行政处罚。
知名企业名称,是具有名称专用保护权的,个体户店名和知名企业一样,会构成侵权行为。因此,个体户店名和知名企业一样侵权。

只有对方的店名可以起诉吗
不可以。向法院起诉是需要提交起诉状的,起诉状上需要记明对方姓名,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因此必须要知道对方姓名,法院才会受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起诉法》规定如下: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 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诉讼人民法院管辖。
若你被骗金额达到一定数量,可以选择报警,由民警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