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商店名称
2024-11-18 21:01:10
导读: 医疗器械标签、包装标识 医疗器械商品名称不得大于产品名称文字的两倍 医疗器械商品名称不得使用夸大、断言产品功效的绝对化用语 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征求意见稿)医疗器械商店名称
1、家庭保健器材:疼痛按摩器材、家庭保健自我检测器材、血压计、电子体温表、多功能治疗仪、激光治疗仪、血糖仪、糖尿病治疗仪、视力改善器材、睡眠改善器材、口腔卫生健康用品、家庭紧急治疗产品;
2、家庭用保健按摩产品:电动按摩椅/床、按摩棒、按摩捶、按摩枕、按摩靠垫、按摩腰带、气血循环机、足浴盆、足底按摩器、手持式按摩器、按摩浴缸、甩脂腰带;

医疗器械的通用名称
医疗器械标签,包装标识在内容上是要根据《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来制作的,根据《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医疗器械标签、包装标识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2、生产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联系方式;
3、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编号;
4、产品标准编号;
5、产品生产日期或者批(编)号;
6、电源连接条件、输入功率;
7、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标明有效期限;
8、依据产品特性应当标注的图形、符号以及其他相关内容。第十条 医疗器械的产品名称应当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和规定。第十一条 医疗器械的产品名称应当清晰地标明在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显著位置,并与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中的产品名称一致。第十二条 医疗器械有商品名称的,可以在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中同时标注商品名称,但是应当与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中标注的商品名称一致。同时标注产品名称与商品名称时,应当分行,不得连写,并且医疗器械商品名称的文字不得大于产品名称文字的两倍。医疗器械商品名称中不得使用夸大、断言产品功效的绝对化用语,不得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扩展资料:根据《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九条 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不得有下列内容:
1、含有 疗效最佳 、 保证治愈 、包治 、 根治 、 即刻见效 、 完全无毒副作用 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
2、含有 最高技术 、最科学 、最先进 、最佳等绝对化语言和表示的;
3、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
4、与其他企业产品的功效和安全性相比较的;
5、含有保险公司保险 、无效退款等承诺性语言的;
6、利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名义、形象作证明或者推荐的;
7、含有使人感到已经患某种疾病,或者使人误解不使用该医疗器械会患某种疾病或加重病情的表述的;
8、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
为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保证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科学、规范,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则。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使用通用名称,通用名称的命名应当符合本规则。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科学、明确,与产品的真实属性相一致。
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应当使用中文,符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
具有相同或者相似的预期目的、共同技术的同品种医疗器械应当使用相同的通用名称。

如何开医疗器械店
流程如下
1.去工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确定店名;
2.到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到工商部门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4.取得营业执照30天内,到当地的地税局、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